資料圖:泰國前總理他信。
中新網(wǎng)9月6日電 據(jù)“中央社”報道,本月5日,泰國總理巴育以該國前總理他信的一些行為有違該國《警察服務法》為由,引用憲法44條條文撤銷了他信的警察中校職務。
據(jù)報道,巴育所采用的是該國2014年公布、以取代戒嚴的憲法44條條文,撤銷了他信的警察中校一職,并經(jīng)由泰國和平秩序委員會簽署發(fā)布,并在6日的皇家公報上刊登。
而巴育此次采取的方式并非一般的模式、經(jīng)由泰王認可批準,而是采用憲法44條命令,主要是避免日后的法律訴訟問題。
據(jù)了解,他信是泰國為泰黨的創(chuàng)黨領袖,畢業(yè)于泰國警官學校,官拜警察中校并從政,從此警察官銜一直就冠在他姓名之前,擔任過外交部長和副總理及總理。
在2006年,他信遭遇政變流亡海外,2008年短暫回國后,又遭法院通緝,從此再次流亡海外,但其對泰國政局的影響力至今無人能比,被指一舉一動“經(jīng)常撼動泰國政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