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常州警方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。近日,常州市反詐騙中心接到在新加坡上學的小霍報警稱,5月底接到一陌生電話,對方稱其手機號存在詐騙行為,需要提供身份泄露的清單給新加坡移民局,否則會影響小霍的簽證,請其配合調查,小霍表示自己毫不知情,但對方詳細說出了小霍的身份信息,因此其并沒有懷疑。
隨后對方將電話轉接到公安,“民警”稱小霍名下有一張銀行卡涉嫌洗錢,但案件涉及保密,不允許小霍跟他人透露,后自稱值班民警和大隊長的人,添加了小霍的聯(lián)系方式。
小霍與該“民警”接通視頻后,對方讓小霍看了辦公環(huán)境,很快小霍便信任了對方,隨即配合對方“調查”,對方稱為了防止小霍攜資金潛逃,需要開啟資金監(jiān)管優(yōu)先調查,并對小霍進行24小時全程監(jiān)控,要求小霍任何事都要一一向其報備,小霍沒有懷疑,積極配合對方。
過了一段時間,對方稱會派一名新加坡駐地的女特警,與小霍會面并簽署保密材料,小霍在新加坡與其碰面后,對方出示了警官證,并稱全程錄音取證,小霍見此陣仗,對這件事更加深信不疑。
后對方以案件重新調查為由被駁回,需要小霍聯(lián)系檢察官申請重新調查,否則會凍結小霍資產,逮捕其并直接送回國,小霍當下十分恐慌,于是按照對方的要求,聯(lián)系檢察官,對方以資金清查為由,誘導小霍陸續(xù)用人民幣、港幣和新加坡幣,合計40萬元轉賬到對方指定的“安全賬戶”。
最后對方來電稱需要將,名下所有資金轉移銀監(jiān)會管調查,需要籌集100W保證金,小霍發(fā)現(xiàn)不對,通過網絡查詢后看到了相關案例,遂報警,共計損失40萬元。
手段分析
冒充公檢法詐騙是指詐騙分子冒充公安、檢察院、法院的工作人員,以受害人的銀行卡、社???、醫(yī)保卡等信用支付工具被冒用,或受害人身份信息泄露,涉嫌洗錢、販毒等犯罪行為,要求受害人配合調查,并發(fā)送虛假“通緝令”“逮捕令”等法律文書,使其陷入恐懼,再讓受害人進行“資金清查”以自證清白,從而實施詐騙。
常州市反詐騙中心提醒您
1、蘋果手機用戶請注意,不接聽陌生FaceTime電話,可關閉FaceTime通話功能。FaceTime功能可以在手機設置中自行關閉。
2、公檢法辦案機關不會在電話(FaceTime)、微信、QQ等電信網絡平臺上與你談論案情,也不存在所謂的“安全賬戶”,更不會讓你轉賬。讓轉賬、匯款到所謂的“安全賬戶”的“公檢法”都是詐騙分子。